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417103295-00268329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1 |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1170000.00元 |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A栋29楼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为保障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制证需求,我局需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其余详见本项目协商文件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2.维修保养主要为上门现场服务,但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可通过电话的形式提供部分技术咨询。其余详见本项目协商文件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新中标单位正式服务的期间。 | 3.在日常工作中当设备遇有故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服务电话后,应合理迅速派遣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提供免费上门检修服务。其余详见本项目协商文件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定,韩志诚,张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30%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5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经评审专家组讨论,形成谈判提纲,与供应商进行了谈判,投标人对本项目做出了相应承诺。综上,根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拟推荐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邮编:200086)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 址:无
联系方式:021-28951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021-66059798*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电 话:021-66059798*105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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