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321-0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台安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核定最高限价金额为56,066,180元(伍仟陆佰零陆万陆仟壹佰捌拾元整),根据项目投资构成明细,原最高限价金额包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需做分类调整并从原招标限价金额中剥离。现将招标最高限价金额调整为53,742,780 元(伍仟叁佰柒拾肆万贰仟柒佰捌拾元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9日9:30。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14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taxwsjsj@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作为开标期间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如未使用,备份文件不作为存档资料。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4、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开标会议过程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结果。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以方便交流。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51号
联系方式:0412-4912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易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长青南街135-11号2门
联系方式:024-66691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回忆、吴晓龙
电话:024-6669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