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食堂加固及基础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6277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沈阳校区食堂加固及基础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330000
最高限价(元):7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商务条款
★1 | 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2 | 工程地点:沈阳药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预付款30%,工程竣工后由校审计室进行审计,付款至审定金额的97%。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款至审定金额的100%。审减金额高于送审金额的6%的审计费用,按照沈阳药科大学与审计公司约定的绩效费率计算,由工程承包人支付,从工程款中扣除。 |
★4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
★6 |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7 | 质保期2年,防水质保期5年,供暖管线2个供暖期。 |
★8 |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4个月。 |
★9 |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技术要求:
1 | ★1.植筋胶植筋胶应满足GB 50728-20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表4.2.2-3、表4.2.2-4、表4.2.2-5和表4.8.1中以混凝土为基材,锚固用结构胶Ⅰ类胶A级的技术指标要求;植筋胶的胶体性能、粘结能力、热变形温度、不挥发物含量、耐环境作用(耐湿热老化能力、耐热化能力、耐冻融能力)、耐应力作用能力(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耐介质侵蚀性能(耐盐雾作用、耐碱性介质作用、耐酸性介质作用)、工艺性能检测结果均应符合GB 50021-2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表B.0.2-3和表B.0.6中以混凝土为基材,锚固用结构胶Ⅰ类胶A级的技术指标要求。植筋胶体材料应通过防火测试机构的耐火承载力测试,并应提供相应植筋构件耐火极限的耐火承载力测试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2 | ★2.粘钢胶粘钢胶应满足GB 50728-20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表4.2.2-3、表4.2.2-4、表4.2.2-5和表4.8.1中以混凝土为基材,锚固用结构胶Ⅰ类胶A级的技术指标要求;粘钢胶的胶体性能、粘结能力、热变形温度、不挥发物含量、耐环境作用(耐湿热老化能力、耐热化能力、耐冻融能力)、耐应力作用能力(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耐介质侵蚀性能(耐盐雾作用、耐碱性介质作用、耐酸性介质作用)、工艺性能检测结果均应符合GB 50021-2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表B.0.2-3和表B.0.6中以混凝土为基材,锚固用结构胶Ⅰ类胶A级的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3 | ★3.碳纤维布碳纤维布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受拉弹性模量、伸长率、弯曲强度、层间剪切强度、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止拉粘结强度、单位面积质量应符合GB 50728-20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表8.2.4和GB 55021-2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表A.0.1中碳纤维复合材单向织物高强I级的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4 | ★4.浸渍胶(粘碳纤维布用)浸渍胶应符合GB 50728-20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表4.2.2-2、表4.2.2-4、表4.2.2-5和表4.8.1中以混凝土为基材,粘贴纤维复合材用结构胶I类胶A级的技术指标要求;浸渍胶胶体性能、粘结能力、热变形温度、不挥发物含量、耐环境作用(耐湿热老化能力、耐热老化能力、耐冻融能力)、耐应力作用能力(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耐介质侵蚀性能(耐盐雾作用、耐碱性介质作用、耐酸性介质作用)、工艺性能应符合GB 55021-202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表B.0.2-2和表B.0.6中以混凝土为基材,粘贴纤维复合材用结构胶I类胶A级的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21时00分至2025年07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方式:024-4352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31918388-313
邮箱地址:110583783@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增良、齐俭、马春艳、赵子淇
电话:3191838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