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李庄镇连埠村至曹李路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郯城县李庄镇连埠村至曹李路道路改建工程已由郯城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郯城县李庄镇连埠村至曹李路道路改建工程,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位于郯城县李庄镇,起于郯城县李庄镇连埠村北与现有机耕道平面交叉,路线自北向南经过连埠村、八里屯村,终点位于城县李庄镇神泉村,道路全长2.848公里,本项目总投资468.86万元。主要涉及施工内容旧路面挖除、打裂压稳、老路基挖填、铺设沥青砼路面、新建管涵与盖板涵、安装标志牌及道路标线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建设地点:郯城县境内
3、标段划分:不划分
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5、工期:60日历天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所有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后的上传材料为准,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参与下一步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8月4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5年8月 1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 19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3、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未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江主任
联系电话: 0539-6120343
代理机构:山东鑫一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电话:13176976225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投诉电话:0539-6120021
受理异议联系人:山东鑫一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13176976225监管部门:郯城县交通运输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539-6120021受理异议联系人:山东鑫一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受理异议联系方式:1317697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