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横山区塔湾镇海则沟护岸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0.66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横山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内容包括两岸新建格宾笼石护岸工程509m。项目发包最高限价 180.66 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4 年第二批市级水利水保生态治理项目资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横山区塔湾镇海则沟护岸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市横山区塔湾镇海则沟护岸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承包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承包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 项提供承诺书,4 提供信用报告及网站查询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6 其他要求:
(1)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
(2)CA 锁购买:①现场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 3 楼,E18、E19 窗口,电话: 0912-3452148。投标确认程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