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庄墓镇2025年金桥社区油坊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镇2025年金桥社区油坊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庄墓镇2025年金桥社区油坊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2025】59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镇2025年金桥社区油坊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5001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GZ5001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
2.6 建设规模:1.道路改造。村内主要道路采用白改黑改造,巷道及入户路采用压花地坪或铺砖样式。2.排水管网完善。新建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约2505m,污水出户管道约3400m,新建雨水管网约2454m,沟塘渠清淤约4920m³。3.沟塘渠清淤疏浚。对两口塘及一条河沟进行清淤疏浚,其中,塘清淤面积合计为1529.5㎡,河沟清淤面积为2600㎡。4.景观绿化提升。增设垃圾亭、垃圾桶、围栏约、菜园篱笆。建设村口景观、归心园、望邻角、聚邻角、芳邻角、三户亭、农机停放处等景观。提升改造绿化面积约3638㎡。对党群服务中心广场及停车场提升约1200㎡,增设若干景观小品。5.党群服务中心及村民幸福院建设。新建党群服务中心一栋,地上2层,占地面积约425㎡,建筑面积约900㎡。新建村级幸福院一栋,占地面积约130㎡,建筑面积145㎡。上述施工内容均在两个村民组居住区内,两个村民组整个建设区域内建筑面积约70649㎡。
2.7 合同估算价:1166.327004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运营周期3年。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O(设计施工运营一体)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景观提升、文化活动广场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庄绿化综合整治提升等。主要工程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景观、绿化、人居环境整治等。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全流程服务。运营单位首次运营时间3年,具体详见运营合同及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项目)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3 运营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运营负责人要求:无。
(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的运营单位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7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庄墓镇公平巷与206国道交叉口南150米
邮编:231100
联 系 人:赵二妹
电话:0551-62726024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编:231131
联 系 人:方飞
电话:0551-62721976、0551-6272196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https://***/sso/%EF%BC%89%3C/p%3E%3Cp%3E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话:0551-62725069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sso/%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p%3E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66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277586853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