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豫灵收费站增设晾衣棚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委托,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豫灵收费站增设晾衣棚项目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豫灵收费站增设晾衣棚项目
项目编号:HNYT-2025-07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117,522.22元。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采购范围:询比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若查询结果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询比采购小组,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报名及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比文件,地点: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包括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1-6项内容。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递交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00分;
2、询比地点: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询比文件费缴纳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原因等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89 0398 0068
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腾
电话:185 0398 8858
附件1: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方式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服务。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方近三年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七、我方近三年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方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九、我方非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我方承诺成交后不转包,不分包。
十、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十一、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三、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