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323-04-01-46569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百千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百千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百千万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一)评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2号评标室(三)评标委员会组成:1、招标人代表2人;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8011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A0821电子工程。(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1、广东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2、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3、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4、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七)废标情况:无。(八)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广东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二、定标情况:(一)定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定标室。(三)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五)定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下浮率:0.36%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10%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55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曾健聪设计负责人:宋端菊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曾健聪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1202204481) |
| 宋端菊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11330163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中广东路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岳鹿路(S339-郑和中路)城市化改造工程;2、龙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集中深海排放管道工程(穿越航道段)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服务;3、润扬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开发路-扬子津路)勘测、设计;4、连云港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污水工程设计;5、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大道快速路(沈海高速新浦出口-瓷洲路)一期工程;6、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城三联生活污水处理厂及蕉田至三联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7、惠东县大洲片区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江北路)建设工程项目;8、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第一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9、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鹏泰一路及鹏顺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10、惠东县白盆珠镇西枝江白盆珠段及支流沿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下浮率:0.15%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05%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55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丁俊翔设计负责人:杨春辉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丁俊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3202400351) |
| 杨春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20143101013)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中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路桥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中心城区雨污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河西片区)吉州区工业园标段,吉州区螺湖水系标段,吉州区城南专业市场设计(含勘察,测绘,物探)服务;2、大岭山省级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勘察设计;3、乐昌产业园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勘察设计;4、黄埔区科学城连接知识快速通道(北延线)施工总承包;5、增城区石毅大道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6、东江科技园东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下浮率:0.60%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08% |
| 质量承诺 | 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55日历天(自开工令规定日起算,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经理:刘梦实设计负责人:马国兵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刘梦实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22017201830752) |
| 马国兵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09320159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其中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广东省惠州市未来工业特色小镇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三期工程设计;2、梧村河东片区西南部路网工程勘察设计;3、阳西县高新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第一期)工程项目;4、星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东县交投卓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广汕路85号广石大厦占第十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2-888209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2-8829841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飞鹅路67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29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山水豪庭1楼),联系电话:0752-889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