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中医医院
新院区改扩建项目一期改建工程住院楼标识标牌
设计制作造价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古蔺县中医医院现对新院区改扩建项目一期改建工程住院楼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造价等服务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古蔺县中医医院新院区一期改扩建工程住院楼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造价服务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
三、项目内容:新院区一期改建工程住院楼(含公共区域、楼层、病房、功能区等)的导视标识进行设计、制作造价的预算。需涵盖楼层总索引、室内楼层索引牌、科室指引、地标指引、门牌、各类宣传栏、公共设施、安全警示、公益宣传等全类别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造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项目要求
(一)参与调研公司应提供一整套的报价表格,表格分类清晰、报价完整、单位规格统一。
(二)参与调研公司应具备标识设计的能力,并在后期的标识设计中能将设计理念与医院现有路标指引在风格上相融合。
(三)参与调研公司应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医院住院大楼平面图及大楼装修初步效果图,进行清单标识物的设计,材质推荐及安装施工报价。
五、资质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调研(提供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无效)。
(五)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报价无效)。
(六)参与调研单位应具有三级医院标识设计经验或案例(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或设计稿之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现场踏勘、递交材料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30。
(二)报名方式:将资格条件所需资料纸质版打印胶装后送至医院宣传部(接受邮寄),同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16650491@qq.com),待医院初审合格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保持一致,且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视为报名成功。如资料不齐或不全,在规定时间前补齐经初审合格的也视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成功后,医院将通过报名邮箱将医院住院大楼平面布局图(电子版)、住院大楼内部初步装修效果图等资料发送给报名供应商。
(四)医院根据报名情况,将组织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统一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五)供应商根据医院平面图纸及现场踏勘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清单中标识物进行初步设计,材料推荐及施工报价。
(六)响应文件及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7:30前。法定工作日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七)递交方式: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资料,正本(胶装)两份,电子文档PDF格式,(U盘)一份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在密封袋封皮上标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留联系方式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日期,递交到古蔺县中医医院宣传部,并完成签收手续,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八)医院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初步设计推荐方案及材质推荐意见,进行择优比较,为后期确定采购需求提供依据。同时,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综合考虑,为后期确定采购预算提供依据。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时,若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且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为确保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维护采购流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规范性,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及潜在风险,经采购人依据相关采购管理规范审慎研究决定,参与本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的供应商公司主体不得参与后续正式投标(参与施工投标),请供应商审慎对待上述法律要求。
(九)未尽事宜请工作时间联系宣传部,联系电话15883098884(冯老师),每日上午8:0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除外)
七、其他
(一)此次活动是采购方为后期实施采购项目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活动,充分面对市场的同时结合采购方使用需求部门实际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其调研成果仅为采购方采购部门参考使用,并不代表其调研成果100%被正式采购时采用,不对正式采购起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二)本调研成果不产生法律效力,仅作为采购方需求部门正式采购活动前,采购部门相关责任主体后期编制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三)如响应本次调研活动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并不影响采购方需求部门在本项目成果中引用有价值的信息作为后期正式采购时的技术资料。故本项目不发布结论性公告,调研成果仅作为内部参考使用。
附件:项目服务清单
古蔺县中医医院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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