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三角特色小吃供应链智慧枢纽项目 | 项目代码: | 2512-330683-04-01-654363 | |||||
招标人: | 名称: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浙江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699号 联系人:黄烨铖 电话:0575-83176702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解放大道177号华汇科研设计中心20层南 联系人:袁飞飞 电话:13758596653 | |||||
标段(包)名称: | 长三角特色小吃供应链智慧枢纽项目(一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8669001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5752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复制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①②③项证明资料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应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单位牵头单位,其他项目部管理人员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3.1、3.2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3内容;(5)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b. 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c.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 d.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e.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5752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复制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①②③项证明资料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8 _____。(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4人;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_____。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浙江永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9,088,217.19元 | 60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姜红华 | 一级建造师/B证;浙1332017201747745/浙建安B(2016)3191561 | 无 | ||
| 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豪通建设有限公司 | 129,067,404.40元 | 60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姚黎勇 | 注册证书;浙2332021202322930 | 无 | ||
|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8,398,981.00元 | 60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裘松 | 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7201747434 | 无 | ||
| 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硕度建设有限公司 | 129,110,478.87元 | 60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颜决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浙1332017201746796 | 无 | ||
| 浙江天宇建设有限公司 | 128,507,427.26元 | 60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栋 | 一级建造师;浙1332023202407358 | 无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骏厦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社保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要求;人员配备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要求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6-10-22至2026-10-26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时间: | 2026-10-21 12:0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四 | |||||
行政监督机构: | 嵊州市住建局 | 电话: | 0575-83190201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2 09:5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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