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隧病害集中处治工程质量跟踪检测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隧病害集中处治工程质量跟踪检测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
3.预算金额:7.00万元
4.最高限价:7.0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隧病害集中处治工程涉及G104姊妹桥、G205铜井桥、G205牧龙桥、G205泰山新村互通立交桥PE匝道桥、G205宁连公路跨线桥、G205通道23、G235石臼湖特大桥、G312紫金山仓库桥、G312栖霞高架桥、S122龙尚高架、S122汤山新城高架、S126涧北桥、S126船头村桥、S204冯村桥、S204上仓桥、S247黑鲤桥、S338三江河桥、S356杨庄河小桥、S421陵丰桥、S508徐村桥等桥梁及G312仙鹤山隧道、S002平山隧道。桥梁概况详见附件1。
(2)工作内容
对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隧病害集中处治工程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范围内的桥梁、隧道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承担必要的测量工作以及现场检测指导、对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提出相关质量管理建议等,同时配合采购人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并出具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报告。
(3)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交竣工验收结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文件
4.1时间:2025-8-27 09:00-2025-8-29 17:30,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请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邮箱(562286947@qq.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将通过邮箱回复《资料领取签到表》。供应商须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领取签到表》发送至上述邮箱,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于2025年9月8日10:3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及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加盖公章且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双拜巷169号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6.2发布公告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徐亚东
联系电话:025-8432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