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FY-202508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单位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关于2025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四)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 (四)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新增一块内容: 注:租赁期内,消控系统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及运维等均由采购人另行采购,租赁场地仅需满足上述基础条件要求。 |
2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五)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1、具有“一户一表”,对水电进行分别计算,水电耗用明确,水电起始计量明确,入驻后结算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纠纷; 2、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电梯内应急电话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可随时启用。 3、为采购人提供安全保障,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承担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 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出租场所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出租楼层的建筑、结构、消防及未来装修设计、施工相关的建筑施工蓝图(及对应电子版本图纸)和出租场所附带设备的技术维护维修资料等。 5、出租场所楼层外墙、承重墙等主体结构保证完好、无开裂、渗水等问题,有幕墙玻璃的无碎裂、漏水现象,室内外门窗开合正常。 6、中标人确保出租场所楼层无杂物堆积,室内除建筑承重墙(柱)外无内部隔墙(临时隔断),出租楼层楼板为现浇混凝土状态,无漏水情况(后期如出现漏水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 (五)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1、具有“一户一表”,对水电进行分别计算,水电耗用明确,水电起始计量明确,入驻后结算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纠纷; 2、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电梯内应急电话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可随时启用。 3、为采购人提供安全保障,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承担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 4、出租场所楼层外墙、承重墙等主体结构保证完好、无开裂、渗水等问题,有幕墙玻璃的无碎裂、漏水现象,室内外门窗开合正常。 5、中标人确保出租场所楼层无杂物堆积,室内除建筑承重墙(柱)外无内部隔墙(临时隔断),出租楼层楼板为现浇混凝土状态,无漏水情况(后期如出现漏水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
3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五)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7、中标人确保楼层消防系统正常,交房时进行通路测试(通路测试应包含消防灭火系统、消防预警系统等消防相关疏散逃生设施系统的畅通安全性),现场设备设施应该与提供建筑消防蓝图一致,对防火隔断防火门进行测试,如果无法达到使用要求应予以更换; 8、需自行安装空调的,中标人须确保具备空调主机及管线管道安装的安装空间,主机到分机区域冷媒管线不应超过50米,并提供专业化的设计,指导安装工作,并做好安装管线的基础环境的疏通工作; 9、中标人须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设备安装及工程装修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接入口(施工用电可设置独立电表计算)、保障施工材料、设备运输有上下通道电梯,并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10、中标人确保出租场所生活用水供水正常,供水上下水口阀门正常无异,并满足未来正常供水的水压及水质。 11、如因中标人转让或抵押该场地导致采购人无法在合同期内继续使用的,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五)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6、中标人确保楼层消防系统正常,交房时进行通路测试(通路测试应包含消防灭火系统、消防预警系统等消防相关疏散逃生设施系统的畅通安全性),对防火隔断防火门进行测试,如果无法达到使用要求应予以更换; 7、需自行安装空调的,中标人须确保具备空调主机及管线管道安装的安装空间,主机到分机区域冷媒管线不应超过50米,并提供专业化的设计,指导安装工作,并做好安装管线的基础环境的疏通工作; 8、中标人须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设备安装及工程装修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接入口(施工用电可设置独立电表计算)、保障施工材料、设备运输有上下通道电梯,并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9、中标人确保出租场所生活用水供水正常,供水上下水口阀门正常无异,并满足未来正常供水的水压及水质。 10、如因中标人转让或抵押该场地导致采购人无法在合同期内继续使用的,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4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五)租赁场所交房标准 12、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并对照上述交房条件完成对出租场所的整改工作,以达到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交房标准;如未逾期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向中标人索赔相应损失。在交房后的装修施工中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并在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后的15天内未完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根据交房标准自行组织整改,因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或由采购人直接从当年租赁费中扣除。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未涉及本公告的其他事宜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3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廷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180865
质疑联系人:蒋菁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197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天姥路5号2幢2楼2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伟、于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8435067
质疑联系人:丁燕华
质疑联系方式:182580045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