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YYFN001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瑶海区2025年排水系统核查及验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最高限价:3500000.00元”现变更为“最高限价:100.00%”
2、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现变更为“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3、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中“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延期为“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本项目原采购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中“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为“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5、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五、开启”中“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为“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供应商获奖“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承担的市政管网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的,每提供一个2 分,本项满分6 分。注: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或奖杯、奖牌、奖状)及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公示截图),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②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县、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自治州、旗、自治旗、林区、特区党政机关,以此类推。③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1)请问我公司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地下管线先进单位、地下管线工作突出单位等奖项是否符合本条评分要求?
答:供应商所承担的市政管网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予以认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现行规定,对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或盈利性的行业协会、组织和其他民间机构所颁发的证书、荣誉、奖项等,不得设为评审因素。如提供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除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须另提供该协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证明材料(须有行政管理部门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请问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我单位承担的项目(合同内容包含市政管网测绘或检测)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提供荣誉证书及合同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同时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予以认可。
(3)请问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我单位承担的市政管网类研究课题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提供获奖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供应商奖项要求过于苛刻,排斥了我省省内从事本行业的众多民营企业。因此我公司请求降低标准,参考本项服务类似项目招标文件针对供应商荣誉,要求修改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承担的市政管网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的,每提供一个 2 分,本项满分6分。注: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颁奖单位官网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若材料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答:详见其它补充事宜3中供应商获奖更正内容。
(5)能否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承担的市政管网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或荣誉(奖项或荣誉需体现是对供应商从事市政管网排查或清淤或测绘或测量或检测的认可),每提供一个2分,本项满分 6分?
答:详见其它补充事宜3中供应商获奖更正内容。
(6)备注第一条: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或奖杯、奖牌、奖状)及颁奖单位的 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公示截图)。供应商提供荣誉证书(或奖杯、奖牌、奖状)。如没有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公示截图),供应商提供同时颁奖单位的表扬信、好评等证明,即证明获奖的真实性,是否认同?
答:详见其它补充事宜3中供应商获奖更正内容。
2、第四章评审办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中人员配备“3、拟投入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本项满分4分,同一人具有多项职称的按得分最高的计,不重复计分):具有测绘类或地理信息类或电子信息类或档案管理类或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专业人员得2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满分4分。”本项目为市政管网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测绘类或地理信息类可以理解,与电子信息类基本不沾边。因为此处不按人员数量得分,而是按证书类别数量得分,请问市政管网项目是否应该包含市政类职称证书?
请问是否修改为:“3、拟投入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本项满分4 分,同一人具有多项职称的按得分最高的计,不重复计分):具有测绘类或地理信息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档案管理类或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专业人员得2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满分4 分。”
答: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含对检测、排查管网数据进行保密存储和档案数据归档,涉及电子信息类相关服务,专业设置体现了拟投入其他人员的专业水准等综合素质和履约能力,旨在确保拟投入人员在本项目履职中胜任岗位职责,更好地保障项目履约,符合本项目需求,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属于市政类职称范围。综上,故不予修改。
3、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综合评分”中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 (80分)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委托的市政排水管网检测或雨污混接调查或市政排水管网测绘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上述每一类服务内容仅计分一次。同一业绩合同包含多个项目内容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分包或转包业绩不得分; (3)同一业绩的续签合同不予重复计分,仅计分1次。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 | 0-9分 |
| 供应商获奖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承担的市政管网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的,每提供一个2分,本项满分6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或奖杯、奖牌、奖状)及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公示截图),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县、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自治州、旗、自治旗、林区、特区党政机关,以此类推。 (3)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 0-6分 |
现变更为:
|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 (80分) | 供应商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排水管网检测或雨污混接调查或排水管网测绘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上述每一类服务内容仅计分一次。同一业绩合同包含多个项目内容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分包或转包业绩不得分; (3)同一业绩的续签合同不予重复计分,仅计分1次。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 | 0-9分 |
| 供应商获奖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所承担的市政管网或排水管网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2分,本项满分6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颁奖单位官网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县、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自治州、旗、自治旗、林区、特区党政机关,以此类推。 (3)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 0-6分 |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水务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慈湖路与梅岭路交口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1-64321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8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551-6449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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