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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综合办公楼等四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盘锦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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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综合办公楼等四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2-12

  
项目概况

盘山县综合办公楼等四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2-00163
项目名称:盘山县综合办公楼等四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366416
最高限价(元):7366416
采购需求:查看

盘山县综合办公楼等四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一、盘山县综合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内容

(一)保洁服务

1、楼宇内公共区域如门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的清扫保洁。

2、会议室、报告厅、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3、楼宇室外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县环卫管理部分除外)。

4、冬季负责分担区的除雪工作。

(二)保安及门卫服务、消防监控服务

1、办公楼主入口的门卫24小时值守工作。

2、楼宇内、外部巡视工作。

3、楼外广场及停车场的管理。

4、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守工作及消防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5、楼宇内部及周边的消防巡查、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三)楼宇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维护服务

1、电力系统的24小时运行值守、维修及维护。

2、变电所24小时运行值守。

3、空调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维修及维护。

4、建筑物装饰装修的维护、维修。

5、各类综合布线系统的维护、维修。

6、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工作。

7、协助招标人就消防、城建、环保等工作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

8、中央空调、电梯、二次加压设备、换热器等楼宇大型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由招标人与厂家或专业公司签约维保,投标人只进行运行及常规维护。

(四)食堂餐饮经营管理服务

1、按招标人规定的标准,保证机关食堂的餐饮供应,按时制作菜品和主食、供餐,保证食品卫生,具体标准如下:

(1)周一至周五提供午餐,菜品标准为四荤、四素、六个凉菜。

(2)周一至周五提供早餐。

(3)周一至周五提供晚餐。

(4)周六、日为加班人员提供三餐。

2、承担会议服务工作餐。按招标人规定的标准制作会议服务工作餐菜品及主食。

3、招标人将伙食材料费按规定用餐标准,支付给投标人。由投标人负责采购食堂的伙食材料,做到零利润经营管理,并接受招标人对进货单、保管账的监管。

4、食堂餐具和所有炊具、设施设备等消洗工作。

5、定期对食堂餐厅和后厨进行大扫除,刷洗地面、排水沟等,保证食堂环境卫生良好。

(五)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

1、负责来访接待、登记、通报工作。

2、承担信件收发工作。

3、承担会议服务工作。

4、承担外出进行会议服务。

5、承担会议餐服务工作。

6、承担会议室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二、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内容

(一)保洁服务

1、楼宇内公共区域如门厅、行政服务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的清扫保洁。

2、会议室、报告厅的清扫保洁。

3、楼宇室外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县环卫管理部分除外)。

4、地上及地下停车场的清扫保洁;

5、地下停车场地面定期刷洗。

6、冬季负责分担区的除雪工作。

(二)保安及门卫服务

1、地下停车场出、入口24小时值守工作;

2、办事大厅门岗和东、西楼门岗的24小时门卫值守工作。

3、楼宇内、外部巡视工作。

4、楼宇内部及周边的消防巡查、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5、楼外停车场管理工作。

(三)楼宇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维护服务

1、电力系统的24小时运行、维修及维护。

2、变电所24小时运行值守。

3、空调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维修及维护。

4、建筑物装饰装修的维护、维修。

5、各类综合布线系统的维护、维修。

6、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工作。

7、协助招标人就消防、城建、环保等工作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

8、中央空调、电梯、二次加压设备、换热器等楼宇大型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由招标人与厂家或专业公司签约维保,投标人只进行运行及常规维护。

三、盘山县财政局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内容

(一)保洁服务

1、楼宇内公共区域如门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的清扫保洁。

2、会议室、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3、楼宇室外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县环卫管理部分除外)。

4、冬季负责分担区的除雪工作。

(二)保安及门卫服务

1、办公楼主入口的门卫24小时值守工作。

2、楼宇内、外部巡视工作。

3、楼宇及周边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4、楼外广场及停车场的管理。

(三)食堂餐饮经营管理服务

1、周一至周五提供早餐和午餐的制作。

2、承担会议服务工作餐。按招标人规定的标准制作会议服务工作餐菜品及主食。

3、食堂餐具和所有炊具、设施设备等消洗工作。

4、定期对食堂餐厅和后厨进行大扫除,刷洗地面、排水沟等,保证食堂环境卫生良好。

(四)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

1、负责来访接待、登记、通报工作。

2、承担信件收发工作。

3、承担会议服务工作。

四、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内容

(一)保洁服务

1、楼宇内公共区域如门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的清扫保洁。

2、会议室的清扫保洁。

3、楼宇室外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县环卫管理部分除外)。

4、停车场的清扫保洁。

5、冬季负责分担区的除雪工作。

(二)保安及门卫服务

1、办公楼门岗和东楼门岗的24小时门卫值守工作。

2、楼宇内、外部巡视工作。

3、楼宇及周边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4、楼外停车场管理工作。

五、公务车驾驶服务

1、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公务车驾驶服务。

六、部门和人员设置

(一)项目管理部

项目经理兼总负责人1人,保安部长1人,工程部长1人,保洁部长1人,财务人员1人;

合计5人;

(二)盘山县综合办公楼部门和人员设置

会议服务部:6人,其中:主管1人,要求:女性、身高165cm以上;服务人员5人,要求:女性、身高165cm以上;

保安部:17人,其中:保安队长1人,保安员10人;消防监控班长3人;消防监控员3人;

保洁部:14人,其中:保洁主管1人;

工程部:6人,其中:工程班长2人;

食堂部:23人,其中:厨师长1人;

合计66人。

(三)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部门和人员设置

管理部:综合主管1人;

保安部:24人,其中:保安班长1人;

保洁部:16人,其中:保洁主管1人;

工程部:6人,其中:工程班长1人;

合计47人。

(四)盘山县财政局办公楼部门和人员设置

管理部:综合主管1人;

会议服务部:1人,要求:女性、身高165cm以上;

保安部:5人;

保洁部:3人;

食堂部:8人;

合计18人。

(五)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部门和人员设置

管理部:综合主管由盘山县财政局办公楼综合主管兼任;

保安部:4人;

保洁部:2人;

合计:6人(不包括综合主管)。

(六)驾驶服务部人员设置

驾驶服务部:机动车驾驶员4人;

注: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规定的作为得分项的人员证件的复印件,如果不提供则不得分,但投标文件有效。在投标文件中除了评分标准中得分项的人员证件的复印件之外,其他人员都不用提供任何证件的复印件。

七、着装要求

要求统一着装,服装款式分项目经理、会议服务部人员、保安人员、工程人员、保洁人员,食堂人员等。

八、投标报价

(一)下列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1、★本项目全体物业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必须单独体现投标人为本项目全体物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

3、★投标人必须承担本项目全体物业员工的工作午餐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必须单独体现本项目全体物业员工的工作午餐费。

4、★投标人必须承担本项目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物业员工的餐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必须单独体现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员工的餐费。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必须单独体现本项目物业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必须单独体现本项目物业员工日常加班费。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必须单独体现政府收缴的工会经费。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必须单独体现政府收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投标人的办公费用及员工服装费;

10、保洁日常耗材、洁厕剂及清扫工具等(不含垃圾袋)费用;

11、工程各种维修工具等费用;

12、法定税费;

13、与本次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注:带“★”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明确响应,如未响应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以下费用由招标人支付,不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1、食堂原材料等伙食费用;

2、食堂餐具、用具、器具及易耗品的等费用;

3、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4、水、电、煤气、蒸汽等能源费用;

5、垃圾清运费用;

6、工程日常维修耗材和设备养护费用;

7、垃圾袋、卫生纸、洗手液费用。

九、其他

1、中标人需与本项目所有物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全部合法用工的责任。

2、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特殊说明:此需求仅作参考,最终发布时有修改调整,详情请供应商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盘山县政府行政办公楼1号楼2楼
联系方式:0427-3552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
联系方式: 0427-3550138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江
电  话: 0427-355013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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