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流域(汉滨区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能环〔2025〕44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汉滨区张滩镇、县河镇、新城办、关庙镇、流水镇、瀛湖镇、大竹园镇、洪山镇、双龙镇等区域。;
2.2 工程规模:本次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生态缓冲带和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汉江消落带生态治理与多样性保护工程以及流水镇等五镇汉江段水体富营养化治理工程。
(1)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治理工程拟在张滩镇、关庙镇、新城办3个镇办新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本次设计污水管线DN300管道长度39.348km,De160入户管长度72.105km,沿线设置检查井、截流井、一体化泵站等配套设施。
(2)生态缓冲带和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总面积232870m2,建设人工湿地总面积23239m2。
(3)汉江消落带生态治理与多样性保护工程:种植水生植物(莲藕、菖蒲、芦苇等),种植面积约360410平方米(540.6 亩);放养以藻类为食的滤食性鱼类(鲢鱼、鳙鱼、鲷鱼等),投放数量约65000尾;实施水生植物增氧和藻类打捞。
(4)流水镇等五镇汉江段水体富营养化治理工程内源污染消除工程:底泥勘测及污染状况调查面积77.8km2,试点区域内源污染消除面积8km2,堆场建设1处。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湖滨带生态环境调查长度540km,湖滨带生态修复试点长度5km。水华打捞控制:实施藻类打捞控制,建设藻水分离站1座;
2.3 项目投资总额:226601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800000元);
2.4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汉江流域(汉滨区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E610900354642whl8ybh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1:施工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汉江流域(汉滨区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在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监工程不得超过3个(含3),同时需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
3.2 标段名称:汉江流域(汉滨区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含企业资质、项目总监注册执业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EF%BC%89%E6%88%96%E9%99%95%E8%A5%BF%E7%9C%81%E5%BB%BA%E7%AD%91%E5%B8%82%E5%9C%BA%E7%9B%91%E7%AE%A1%E4%B8%8E%E8%AF%9A%E4%BF%A1%E4%BF%A1%E6%81%AF%E5%8F%91%E5%B8%83%E5%B9%B3%E5%8F%B0%E2%80%9D%E5%8F%AF%E6%9F%A5%E8%AF%A2%EF%BC%9B%3Cp%3E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5-11-28 15:00起至2025-12-03 15: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汉江流域(汉滨区段)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 投标人网上投标确认信息(单位名称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8.2 投标人因网上的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后果自负。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4 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A栋15、16层 | 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小区北门内50米处 |
| 联系人: | 张孝军 | 联系人: | 郭工 |
| 电话: | 0915-2112311 | 电话: | 0915-3117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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