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隆昌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项目技术图纸要求 “技术图纸: (1)建筑: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对整体方案进行优化并提供建筑专业深化技术图纸。优得2-3分,良得1-1.9分,差得0.1-0.9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2)结构: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对整体方案进行优化并提供结构专业深化技术图纸。优得2-3分,良得1-1.9分,差得0.1-0.9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更正为:“技术图纸:(1)建筑:投标人根据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提供建筑专业优化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符合项目需求,满足相关规范。优得2-3分,良得1-1.9分,差得0.1-0.9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2)结构:投标人根据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提供结构专业优化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符合项目需求,满足相关规范。优得2-3分,良得1-1.9分,差得0.1-0.9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5%。”更正为:“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5%〔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设计”、“建筑业”的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3%,中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设计”、“建筑业”的诚信分值为100分的截图,且截图页面需体现截图日期。中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工程设计”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设计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建筑业”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
更正为:“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2) 3%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隆昌市衡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