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景观及夜景灯光工程”项目异议的回复
致:福建恒冠建设有限公司
贵司对“惠安县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景观及夜景灯光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向本单位提出有关异议,异议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浙江天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本次投标项目经理濮洪亮,截止2025年10月27日(截止本项目开标日)仍在绍兴市“柯桥区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改造项目(2025年柯桥街道香逸公寓)”项目任职项目经理职务;且项目现场杂乱,地面铺贴、草皮铺设、管网改造路面恢复等工作内容均未完成,属于在建未竣工项目。贵司对此认为浙江天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濮洪亮截止本项目开标日,有在建未竣工项目并担任项目经理,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属于资格不符,理应废标。
同时提供了(相关事实和依据)的证明材料。
本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10:00时予以受理,经对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4]2号)第二条规定:“ 二、招标文件不再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作为资格要求”,但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到位。经查,中标候选人浙江天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已按要求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符合资格要求。
综上所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贵司异议的事实和理由不能成立。
若贵司对上述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可自收到本答复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惠安县医院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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