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分厂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分厂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置。
项目概况:处理处置(1)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脱水后污泥,污泥产生量约40吨/日,含水率≤65%,服务期处置量约为15000吨;(2)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二分厂的脱水后污泥,污泥产生量约40吨/日,含水率≤80%,服务期处置量约为14000吨;(3)南通市通州区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脱水后污泥,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泥非连续生产脱泥污泥,含水率≤80%,服务期处置总量约为3000吨。
服务期限:1年。
供货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高新区希望大道666号;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南兴村;南通市通州区各乡镇。
处置标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930 万元(益民公司污泥处置单价: 280 元/吨;二分厂及各乡镇污水厂(站)污泥处置单价: 300 元/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相应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中对污泥来源性质的规定与益民水处理、二分厂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产生的污泥性质均相符[注:益民公司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二者占比约为9:1;二分厂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印染废水,二者占比约为9:1;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中如明确规定“污泥来源为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则认定为与本项目的污泥性质不相符];
3、投标人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提供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4、具有运输、收集、贮存、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的能力以及对应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从事本项目污泥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营资质,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及防遗洒等措施;同时负责污泥运输的车辆带有GPS定位功能,招标人可实时查看运输车辆行车轨迹(本项目运输需使用专车,不可使用顺风车,过境车,且不接受船运方式运输);
6、委托代理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不需提供);
7、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5月1至 2025年6月;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