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双昌大道南侧地块等5宗项目用地平场工程土石方平场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03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注:本项不要求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修改为:“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不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不要求。”修改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不要求”。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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