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2025年校园重点基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淮南联合大学2025年校园重点基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编号:2025GCHNG0172-1
三、项目编号:2025GCHNG0172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
六、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
七、中标候选人排序: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1)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2号5栋
(2)投标报价:1080000元,得分:78.54分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马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33401001)。
(6)企业业绩:①项目名称:凤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合同价格:1020000元,签订时间:2025年4月29日;②项目名称:智能终端周边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21836平方米,签订时间:2023年4月21日。
(7)项目负责人业绩:①项目名称:凤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合同价格:1020000元,签订时间:2025年4月29日。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牯牛降路139号中寰科技中心A座601室。
(2)投标报价:1260000元,得分:77.79分。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王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193400747)。
(6)企业业绩:①项目名称: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45中科学城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价格:2263800元,签订时间:2025年2月24日;②项目名称:长丰县学府路、金翠路及金岗路幼儿园项目,合同价格:1650000元,签订时间:2023年3月30日。
(7)项目负责人业绩:①项目名称: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大?街片区周边城市品质提升设计,总建筑面积46748.52平方米,签订时间:2022年7月12日;②项目名称: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老街片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投资:427808328.92元,签订时间:2023年4月28日。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紫云路7822号紫云广场B座。
(2)投标报价:1195800元,得分:77.66分。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4)工程质量:合格。
(5)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曹宏伟,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083400384)。
(6)企业业绩:①项目名称:淮南市汽车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总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签订时间:2024年5月7日;②项目名称:淮南经开区健康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工程总投资:658373744元,签订时间:2025年3月6日。
(7)项目负责人业绩:①项目名称:淮南市汽车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总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签订时间:2024年5月7日;②项目名称:淮南经开区健康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工程总投资:658373744元,签订时间:2025年3月6日。
(8)获奖项:/
(9)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①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否决依据及原因: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初步评审不通过);②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否决依据及原因: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初步评审不通过)。
九、招标人:淮南联合大学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李存英;联系方式:0554-6862670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鲍家华;联系方式:17355108886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李存英、鲍家华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0554-6862670、17355108886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