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年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70NT25SG0673 | |
标段名称 | 2025年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70NT25SG0673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官陡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九华北路71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波 0553-58560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1032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姗姗、王健 18055303336、137301111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福建省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2791783.34 | |
项目负责人
| 江灿云 | |
证书编号:闽2352019202003895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2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光明食品集团2023年跃进农业新海东14队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光明食品集团2023年跃进农业新海东14队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仁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2796918.11 | |
项目负责人
| 吴雪 | |
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200047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2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张营乡东山田园高标准农田(土地复垦)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徽时代牧业农业综合开发衩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2799873.67 | |
项目负责人
| 常俊 | |
证书编号:豫1412016202004511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22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英阿瓦提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英阿瓦提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河南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价人员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单位:宇宸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仁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汉江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亿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浩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露旭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中铧正鑫路桥有限公司、中原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其中汉中市汉江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造价人员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河南亿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缺质量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 1.4.1(2)要求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 宁夏浩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河南露旭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造价人员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铧正鑫路桥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原跃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去除,被去除原因:管理人员社保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基准价:21342941元。 3、K值:0.78。 4、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