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HTC—2026—4号
1.地块位置:贺州市八步区佛冲路(原白花北路)与黄母路交汇处西北侧A地块。
2.出让面积:32826.9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7.准入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8.投资强度:不低于1696万元/公顷(113.07万元/亩)。
9.产出强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400万元/公顷(226.67万元/亩)。
10.地均税收:不低于155万元/公顷(10.33万元/亩)。
11.项目能耗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73吨标准煤。
12.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用房。
13.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
14.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8。
15.建筑系数:不低于35%。
16.绿地率:不高于20%(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17.出入口方向:东北面、东南面。
18.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
19.建筑后退红线:西北面、西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东北面、东南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并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及相关规范要求。
20.停车位配置:按照《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相关要求进行配置,同时满足相关规范中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
21.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设计还需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22.场地标高及建筑高度的计算须满足《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要求,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3.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24.竞得人须按市政府批复的设计方案建设。如确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25.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6.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7.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7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71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HTC—2026—5号
1.地块位置:贺州市八步区黄洞瑶族乡都江村DJC-01地块。
2.出让面积:4406.81平方米。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 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7.准入行业:饮料制品业。
8.投资强度:不低于1696万元/公顷(113.07万元/亩)。
9.产出强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400万元/公顷(226.67万元/亩)。
10.地均税收:不低于155万元/公顷(10.33万元/亩)。
11.项目能耗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73吨标准煤。
12.容积率:不低于1.1,不高于5.0。
13.建筑系数:不低于40%。
14.建筑限高:不高于36米(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
15.绿地率:不高于20%(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16.出入口方向:西南面。
17.建筑控制线: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均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米。并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18.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设计建设还需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容积率的要求。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19.停车位配置:停车位依据《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结合实际使用需求配建。同时满足相关规定、规范中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
20.其它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
21.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2.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3.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2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2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对加价幅度进行调整)。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申请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仍存在欠缴贺州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
6.在贺州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二)竞买人参加挂牌出让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作为参与本期网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
(四)符合以上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4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hzggzy%EF%BC%89%E8%8E%B7%E5%8F%96%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五、竞买人可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4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hzggzy%EF%BC%89%E6%8F%90%E4%BA%A4%E4%B9%A6%E9%9D%A2%E7%94%B3%E8%AF%B7%E3%80%82%E4%BA%A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BA2026%E5%B9%B43%E6%9C%884%E6%97%A517%E6%97%B600%E5%88%86%E5%89%8D%EF%BC%8C%E4%BB%A5%E9%93%B6%E8%A1%8C%E8%BD%AC%E8%B4%A6%E6%96%B9%E5%BC%8F%EF%BC%88%E4%B8%8D%E6%94%B6%E5%8F%96%E7%8E%B0%E9%87%91%EF%BC%89%E6%B1%87%E5%85%A5%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8F%90%E4%BE%9B%E7%9A%84%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8%B4%A6%E6%88%B7%E6%88%96%E8%B4%BA%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8%B4%A6%E6%88%B7%EF%BC%88%E8%AF%A6%E8%A7%81%E7%AC%AC%E5%85%AB%E6%9D%A1%EF%BC%89%EF%BC%88%E4%BB%A5%E5%88%B0%E8%B4%A6%E6%97%B6%E9%97%B4%E4%B8%BA%E5%87%86%EF%BC%89,%E4%B9%9F%E5%8F%AF%E4%BB%A5%E9%93%B6%E8%A1%8C%E5%87%BA%E5%85%B7%E7%9A%84%E8%A7%81%E7%B4%A2%E5%8D%B3%E4%BB%98%E9%93%B6%E8%A1%8C%E4%BF%9D%E5%87%BD%E6%88%90%E5%8A%9F%E4%B8%8A%E4%BC%A0%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82%E7%BB%8F%E5%AE%A1%E6%A0%B8%EF%BC%8C%E7%AB%9E%E4%B9%B0%E4%BA%BA%E6%8C%89%E8%A7%84%E5%AE%9A%E4%BA%A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F%BC%8C%E5%85%B7%E5%A4%87%E7%94%B3%E8%AF%B7%E6%9D%A1%E4%BB%B6%E7%9A%84%EF%BC%8C%E5%B0%86%E5%9C%A8 2026年3月6日0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在该时间之前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hzggzy%EF%BC%89%E8%BF%9B%E8%A1%8C%E3%80%82%E6%8C%82%E7%89%8C%E6%97%B6%E9%97%B4%E4%B8%BA: 2026年2月24日00时00分至 2026年3月6日10时00分。
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申请等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人须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4日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6年3月4日(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或或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详见第八条),也可以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成功上传网上交易系统。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00时00分至 2026年3月6日10时00分。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hzggzy%EF%BC%89 自行下载。
(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http://***/)。客服热线:400-0771-110。
1.意向竞买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hzggzy%EF%BC%89 进行用户注册。
2.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xggzy/CAhrpt/CAlogin.html%EF%BC%89%E4%BA%86%E8%A7%A3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6%B5%81%E7%A8%8B%EF%BC%8C%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
3.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4.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5.意向竞买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竞买人用户手册页面(http://***/hzggzy/gywm/004%3C/p%3E%3Cp%3E
002/20230215/5daeb3f0-e166-45d3-a010-df4a65da0a02.html)学习系统操作。
(五)查询网址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hzggzy%EF%BC%89%E3%80%82%3C/p%3E%3Cp%3E
八、竞买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05317190700001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何庆 联系电话:0774-5685368
委托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四楼)
联系人:何堂春 联系电话:0774-5268002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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