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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贵州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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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PCZH2025ZB--083

项目名称: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5VN

预算金额(元):54098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4947000.00

标包2:150000.00

标包3:90000.00

标包4:72800.00

标包5: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标包1: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99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标包1: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服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成“六系统 一中心”,分别为省、市、县三级联动价格监测业务系统,价格监测移动工作系统,全链条、一体化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系统,价格监测预警展示系统、价格信息共享和发布系统、价格舆情监测系统、价格监测数据中心、历史数据迁移、互联网和大型商超数据服务,以及标准规范建设,最高限价:494.70万元。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标包2: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深化设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标包2: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案深化设计:应全面充分了解该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供应商中标后可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全面、合理、必要的深化,深化过程不允许对本次建设功能进行降级或者删减,深化后的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详细实施方案、实施图纸、设备清单(不限于本次采购清单中所列软件、配件、附件及相关材料,且均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项目要求,产地均为国产)等,最高限价:15.00万元。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标包3:项目监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标包3:项目监理:完成本项目建设期及运维期内所有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最高限价:9.00万元。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标包4:等保测评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标包4:等保测评:完成本项目所有等保测评工作及相关服务,最高限价:7.28万元。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标包5:密码测评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标包5:密码测评:完成本项目所有密码测评工作及相关服务,最高限价:10.00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本标包服务周期分为建设服务期和运维服务期。 ①建设服务期:服务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项目建设。 ②运维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免费运维质保服务

标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深化设计工作

标包3:涵盖建设服务期及运维期所有监理工作

标包4:供应商中标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测评报告

标包5:采购人具备测评条件并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测评服务,直至测评服务完成并提交项目测评报告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 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2024年度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投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开标后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2:

1. 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2024年度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投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开标后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3:

1. 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2024年度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投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开标后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4:

1. 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2024年度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投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开标后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5:

1. 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2024年度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投标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可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开标后资格审查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标项3:

无。

标项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标项5: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六系统 一中心”,分别为省、市、县三级联动价格监测业务系统,价格监测移动工作系统,全链条、一体化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系统,价格监测预警展示系统、价格信息共享和发布系统、价格舆情监测系统、价格监测数据中心、历史数据迁移、互联网和大型商超数据服务,以及标准规范建设。(具体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28691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G03-07号麒龙中央商务大厦二期B1栋17、18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黄智杰、何敏、李霞、田国强

项目联系方式:1827510748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

联系方式:18275107485

采购文件.zip

贵州省价格检测预警系统采购文件.pdf

贵州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项目采购文件.GPZ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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