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大溪沟产业路项目施工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