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官桥镇吴集和美乡村一期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官桥镇吴集和美乡村一期项目(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503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书记 158567115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捌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西关街道人民路东侧环宇国际5号楼10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19856065607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龙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康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安徽东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东侧浙商财富大市场C13-351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 萧县龙城镇淮海路东段龙山庭院19-5-210、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98号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紫金花苑2幢1单元1801、苏州市书院巷111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 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9.15% (约67422000.00元) | 99.32% (约67537600.00元) | 98.8% (约67184000.00元) |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2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 2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 2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朱威威 | 王雪芳 | 井静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皖 234232305816 | 皖 234212123436 | 皖 234222215034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朱 鲲 | 李永保 | 胡艳伟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053400335 | 20216101317 | 20133202184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56 | 96.32 | 96.17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9日?C2025年7月11日 | ||||
招标代理费 | 24.15万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 目,点击“异议 ”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 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 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 管委[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萧县房管中心东三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 180557668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