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5ZJ1000202-2 |
|---|---|
| 项目名称 | 浙江辉博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奋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无 |
| 转让比例 | 20 |
| 挂牌价格 | 50,886,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2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本项目受让方承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要求完成转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2、股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缴纳。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产权交割前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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