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乡医学院河南省预防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条件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1%E6%9C%8825%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398 | |||||||||||
|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河南省预防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557,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557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货物内容: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直接测汞仪、灭菌器、倒置生物显微镜、冰箱、多功能测试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空气微生物采样器等内容,包括不限于采购需求的物的包装、运输及保险、吊装、脚手架、装卸、就位、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质量检测或检验、配件、预埋件、预留洞、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服务、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使用人员培训。 5.5质保期限:所投设备三年质保。 5.6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指定地点。 5.7 包段划分:1个。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EF%BC%89%3C/td%3E%3C/tr%3E | |||||||||||
| 3.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EF%BC%89%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88%B0%E6%B2%B3%E5%8D%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BD%93%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7%99%BB%E5%BD%95%E8%BF%9C%E7%A8%8B%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3C/td%3E%3C/tr%3E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医药大学招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3.在该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接受采购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参与本次采购的各投标人(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5.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医学院 |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 |||||||||||
| 联系人:李沛高 | |||||||||||
| 联系方式:1763016011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
| 联系人:孙国栋、王倩倩、袁芙蓉、李罗丹、刘亚军 | |||||||||||
|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罗丹 | |||||||||||
|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