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禾镇五华山村2025年产业设施项目询价公告
丰禾镇五华山村2025年产业设施项目是经邻水县水务局批准同意,以邻水务发〔2025〕33号文件下达建设计划,并经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同意(邻发改〔2024〕374号)。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规定以询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丰禾镇五华山村2025年产业设施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1.建设内容:五华山村金奕种植家庭农场新建50吨冻库1座。详见设计图及财政评审清单。
2.建设标准:严格按图纸和财政评审清单要求实施。
(三)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四)最高限价:9.4717万元。
(五)建设地点:邻水县丰禾镇五华山村;
(六)资金来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请参与本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到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政府新办公楼107办公室)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请参与本项目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于持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密封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到邻水县丰禾镇二楼会议室签到,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00开启审查资格、报价等程序,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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