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HY-ZC014G2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表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体检服务 | 2025年体检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6万元 |
2.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要求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专门开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均认可)。(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递交文件截止日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和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递交文件截止日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6. 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 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室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者,供应商须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然后携带该表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注意:本登记表除提供复印件以外同时还需要EXCEL电子版表格),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idding@makechanges.cn),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
联系方式:020-87488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室
联系方式:张工13889908807、1350153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20-87372866-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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