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装备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720000.00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节能节水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7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装备项目 数量/单位:1批 预算金额(元):720000.00采购目录: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添置先进的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培养一支熟练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执法队伍,将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广泛应用于日常执法检查、案件调查等环节,为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提高本部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固证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取证需求,提升执法人员在面对各类复杂案件时的电子证据收集、分析和固定能力。;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标准服务,即与投标设备制造厂商通过网站等对外公布的有效服务标准相一致(投标人不得另行制作网页)。; 设备供应商应明确说明设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设备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 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不低于三年7*24小时的现场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对故障能即时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如果逾期未作出响应,投标人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 |
联系人 | 超级机构管理员 |
联系电话 | 0573-85018040 |
备注 | / |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