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购需求参数前后不一致需更正部分内容,更正内容如下:
1.采购文件第 27 页第 22 项由“玻璃容量瓶1000mml”更正为“玻璃容量瓶1000ml”;
2.采购文件第 28 页第35项由“PH试纸数量10本”更正为“PH试纸数量50本”;
3.采购文件第 28 页第36项由“分度吸量管数量10个”更正为“分度吸量管数量25个”;
4.采购文件第 28 页第37项由“分液漏斗50mL”更正为“分液漏斗60mL”;
5.采购文件第 28 页第37项由“分液漏斗200mL”更正为“分液漏斗500mL”;
6.采购文件第 28 页第38项由“试管夹数量25个”更正为“试管夹数量30个”;
7.采购文件第 28 页第39项由“试管数量15个”更正为“试管数量50个”;
8.采购文件第 29 页第42项由“蒸馏烧瓶数量30个”更正为“蒸馏烧瓶数量25个”;
9.采购文件第 29 页第43项由“玻璃棒数量50个”更正为“玻璃棒数量5个”;
10.采购文件第 29 页第44项由“塑料滴管数量10个”更正为“塑料滴管数量1包”;
11.采购文件第 29 页第44项由“塑料滴管计量单位“个””更正为“包”;
12.采购文件第 43 页第10项天平台,删除“单价(元)”中“1950”,删除“预算合计(元)”中“11700”;
13.采购文件第 43 页第11项周转台,删除“单价(元)”中“1920”,删除“预算合计(元)”中“7680”;
14.采购文件第 45 页第12项边台,删除“单价(元)”中“8000”,删除“预算合计(元)”中“32000”;
1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5年8月5日 10: 30更正为2025年8月26日09:15(北京时间);
1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11日23:59:59;
17、其他事项不变。
请各位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正公告中重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因未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等后果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