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区域项目苏家屯站上下行出发场新建照明设施工程
第二批次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SYQYSJT-2026-02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就沈阳区域项目苏家屯站上下行出发场新建照明设施工程高压电缆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苏家屯站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特等路网性编组站,本次照明工程施工范围为上行出发场、下行出发场,线路以货运为主、兼办少量普速客运,是沈阳铁路枢纽南部核心咽喉节点。
1.2站场与线路总体布局
站型:双向纵列式三级七场,含上行系统、下行系统、客场。
核心场段:上行出发场、下行出发场为本次工程主体,承担编组后列车发车作业。线路规模:全站138条股道,出发场为枢纽发车核心区段,线路密集、作业繁忙。衔接干线:沈大铁路、沈丹铁路、苏抚铁路三大普速干线交汇,承担东北路网车流交换。
1.3本标段主要内容包含:
苏家屯站上行出发场利旧改造灯塔3座,新建灯塔4座;苏家屯站下行出发场新建灯塔7座。
1.4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专项资格要求详见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专项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状态 | 备注 |
1 | DL-04 | 混凝土 | 混凝土 | C30 | m3 | 238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投标物资须具有良好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供货通知单 | 符合技规 | |
2 | 混凝土 | C25 | m3 | 46 | ||||||
3 | DL-05 | 钢筋基础 | 箱变钢筋基础 | 套 | 2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投标物资须具有良好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供货通知单 | 符合技规 | ||
4 | 灯塔钢筋基础 | 套 | 11 | |||||||
5 | DL-03 | 灯塔改造 | 升降系统 | 含电器板、钢丝绳、传动机构等 | 台 | 3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2、投标物资须具有良好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供货通知单 | 符合技规 | |
6 | 灯盘 | 含灯具、线缆等 | 组 | 3 |
3.2技术规格书:
/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买方按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结合支付,支票、网银支付、电汇凭证、商业汇票、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供应链债务凭证。票据贴息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卖方所交付物资款项至100%,工程开通后,买方向卖方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其他应结算款项。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0%,在质量保证期满3个月并确认交付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买方在30日内无息支付卖方。如发生纠纷,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3)逾期付款约定:买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迟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0.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如因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卖方完成合同义务并赔偿买方损失。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供货时间、数量以买方具体供货通知为准。
3.4.3供货地点:以买方具体供货通知为准。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2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高碑店市兴华北路57号
联 系 人:闫英吾
联系电话:18843373062
电子邮件:syqy1232025@[链接]
2.采购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东北大马路壹方酒店4楼
联 系 人:闫英吾
联系电话:18843373062
电子邮件:syqy1232025@[链接]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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