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江鑫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ZB-2025-11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镇江鑫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受镇江鑫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镇江鑫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招标编号:ZYZB- 2025-1111)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规模:本站电压等级按110/35kV设计,本期建设主变1×63MVA,110kV出线1回,采用线变组接线。35kV出线2回,本期及远景均采用单母线接线。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储能系统所含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电力变压器、GLS 组合开关、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等、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等服务等全部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规范》。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供货完成。
2.4交货地点:镇江市润州区韦岗街道原联合水泥厂旧址(甲方指定地点)。
2.5最高限价:1351.8万元。
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
3.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再进行转包或分包;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为。
(2)投标人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招标文件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2月09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法定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模式获取文件,1)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2)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的扫描件 及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项目领取文件资料”。经招标代理邮件回 复确认后,投标人电汇标书款(以招标代理到账时间为准)后,招标代理将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 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7.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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