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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宋村城中村改造首开区地块(分地块二)项目景观设计(重新招标)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景观工程面积约10127.77㎡,投资额约45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仓裕路南,谈固东街东,仓丰路北,颂扬大街西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资金 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绿色建筑等级及质量标准 绿色建筑等级:一星级 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
本景观工程所涉及到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8 09:00:00
至2025-06-20 09:29:00,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2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
0311-89929161电子邮箱: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宋村城中村改造首开区地块(分地块二)项目景观设计(重新招标)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卓达书香园物业楼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
邮编:/ | 邮编:050051 |
联系人:张帅 | 联系人:赵星辰 |
电话:0311-67669398 | 电话:0311-80952391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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