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5-25217611(标项9:玻璃产品)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标项9:玻璃产品)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综合单价报价(元/批次):6200(元) | 牵头供应商: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方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度“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标项9:玻璃产品) | 2025年度“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标项9:玻璃产品) | 建筑用夹层玻璃、建筑用钢化玻璃、建筑用中空玻璃 | 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 | 满足采购文件的服务标准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春节,朱瑕,卢子相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0%向每个标项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58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竞争性采购方式,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采购失败后转单一来源;2、本项目为单价采购、单价合同,具体中标单价详见附件。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汉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61431、0571-89761455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61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良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55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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