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CQSWSZ202600006001 |
|---|---|
| 项目名称 | 1、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曲阜院区建设工程类资产及设备类资产一宗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济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020,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4 |
| 挂牌日期 | 2026-01-2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拍卖人、出让人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了拍卖标的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拍卖人、出让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鉴于拍卖标的的复杂性及不可预见性,拍卖人通过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拍品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并不代表拍卖人的任何承诺,即拍卖人依法对拍品的状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因未知而未告知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瑕疵,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于展示期间查看了拍卖标的和与之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竞价拍卖须知》、《网上竞价拍卖公告》,并凭借自身经验对拍品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准确判断;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拍卖规则和竞买要求。 (3)拍卖公司以出让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予以说明介绍,竞买人认为资料不足或有疑问,请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竞买人在拍卖前应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标的的资料,竞买人自行鉴定拍卖标的的瑕疵,并决定是否竞买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各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涉及的最终数据以相关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与出让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差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4)出让人、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范围、品质,竞买人自行鉴定拍卖标的瑕疵,了解该标的物权利的法律风险,并自行承担各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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