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高故城新经济特色文化创业小镇一期前期物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颐高故城新经济特色文化创业小镇一期前期物业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故城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颐高故城新经济特色文化创业小镇一期前期物业项目 2.1.2 项目地点:故城县平安大道北侧颐高新城4#楼。 2.1.3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条件、综合管理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其他物业服务。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2.1.6 服务标准:《衡水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试行)》一级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条件、综合管理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其他物业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备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1.2信誉要求:1.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是在衡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备案评级的物业服务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3 00:00
至2025-09-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afanghaoda.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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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26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afanghaoda.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代理单位:北京亚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芳家坟路口 联系人:郑飞电话:0318-85590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536039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颐高故城新经济特色文化创业小镇一期前期物业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