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531B10358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税务2025年应用支撑平台等系统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要求: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细则-技术标评分表:
团队核心技术成员情况 | 评审内容及标准:为项目配置的实施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3人的运维服务团队,其中现场驻点人数不少于20人,人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标准打分: 具有2个或以上信息化项目工作经验,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2分。 证明文件:(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团队成员清单; (2)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人员工作经验证明: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或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修改后内容如下:
团队核心技术成员情况(不含项目经理) | 评审内容及标准:为项目配置的实施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2人的运维服务团队,其中现场驻点人数不少于19人,人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标准打分: 具有2个或以上信息化项目工作经验,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2分。 证明文件:(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团队成员清单; (2)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的在职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人员工作经验证明: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或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节第112页4.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项目过程负全面责任,职责是项目策划、资源协调、风险控制及目标达成等。现修改为:项目经理,对项目过程负全面责任,职责是项目策划、资源协调、风险控制及目标达成等,需驻场。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节第112页4.3技术团队(不含项目经理):本项目需投入不少于23人的运维团队,现场驻点人数不少于20人。现修改为:本项目需投入不少于22人的运维团队,现场驻点人数不少于19人。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有澄清答疑文件,变正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涉及的澄清答疑内容,以本文件为准,若发出多次澄清答疑的,且就同一问题互相冲突或前后矛盾的,以发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55-838789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文锦社区文锦南路1001粤运大厦 1406室
联系方式:13510146800、1881887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755-83878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