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洞桥环保综合仓储车间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4-330203-04-01-5120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厂内部西北角。
2.2 建设规模:综合车间拟建综合仓储车间占地面积约1701.42平方米的,总建筑面积6569.81平方米,并配套构建一套全面且先进的能源供应基础设施,该设施将涵盖对原有厂房的技术改造与升级。
2.3 概算总投:约1948.67万元(含原厂技改),其中工程费用1629.3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4294642元。
2.5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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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话:0574-8386652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宝龙广场 1幢10楼
联 系 人:陈科、吴钢铮、梁凯
电话:0574-87299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