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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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3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0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长征历史步道示范段(南雄段)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已于2025年6月1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并对招标文件相关时间作重新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现更正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中: 第四节 否决投标条件 1.资格评审环节 (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相互不一致的;其资质证书不是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吊销、暂扣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现更正为: 第四节 否决投标条件 1.资格评审环节 (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相互不一致的;其资质证书不是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吊销、暂扣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3、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中标人须知 8.1 设计人义务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按招标文件约定条款签订设计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更正为: 第三章 中标人须知 8.1 设计人义务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按招标文件约定条款签订设计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4、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中标人须知 8.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设计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按“附件一设计人违约行为及违约金一览表”的规定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记录在合同履约评价报告中,作为合同履约综合评价的依据。同时,发包人将设计人的违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更正为: 第三章 中标人须知 8.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设计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按“附件一设计人违约行为及违约金一览表”的规定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记录在合同履约评价报告中,作为合同履约综合评价的依据。同时,发包人将设计人的违约行为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5、本项目原定于2025年7月10日09时30分开标,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
6、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2025年6月17日18时00分(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更正及延期公告发布之日(含更正及延期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或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上写明了2025年7月10日(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保函(或保单)。 7、本更正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及延期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及延期正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广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