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重新审批的批复,平发改项目〔2025〕20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绵阳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绵交批复[2025]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省级交通补助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类别)平武县龙安镇双安村安场便桥拆除重建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5〕200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龙安镇双安村。
2.1.2 建设规模:在拟建桥位处新建双车道公路桥梁 1 座,按照四级公路(Ⅰ类)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15km/h,桥梁净宽 6.5m,桥梁全宽 7.5m,桥长 270m,同时配套建设桥梁范围内交安设施 0.288 公里。拟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 4x40m 预应力砼(后张)简支 T梁+5x20m 预应力砼连续现浇箱梁,全长 270m。桥梁与河流正交,梁板采用现场预制及现浇,架桥机安装,下部结构 0号桥台采用柱式台,9 号桥台采用 U 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础。桥面铺装采用 12cm 厚 C50 水泥砼现浇层。引道长 167.395m,路基宽 6.5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2.1 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1、 K0+000~K0+288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见本公告附表一。
2.2.3 计划工期
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允许中2个及以上标段的,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07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03 09:1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2026-03-03 09:10。
(2)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从“在线开标”菜单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7.2异议、投诉处理
7.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提出异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的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进行,也可采用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7.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平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龙安镇北街10号
电 话:0816-8823877
传 真:
邮政编码:622550
行政监督部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安镇冀安西路
邮政编码:622550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1980821178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毅德商贸城B区26栋
邮政编码:621000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838164776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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