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FZB20260500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0712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0712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 | 内容 |
质量标准 | 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若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
保修期 | 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在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
履约地点 | 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
施工工期 | 2026年12月10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施工范围 | 原有21号楼变电所增容改造,由校内中心变电所10kV间隔新设电缆至21号楼变电所,增加10kV高压二进一出环网开关柜,更换干式变压器,增加低压开关柜,低压主电源及备用电源电缆引至机房等。施工内容:干式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封闭母线、电缆、电缆桥架等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10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的规定: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如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资信系统申请补打纸质证照。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未换发电子证照”的情况说明)。)(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可查询且网上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3)项目管理机构: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提供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书。注:同时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磋商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不得为退休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
方式: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标的)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FZB20260500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59.07120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9.071204万元
采购需求:
名称 | 内容 |
质量标准 | 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若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
保修期 | 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在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
履约地点 | 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园内 |
施工工期 | 2026年12月10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施工范围 | 原有21号楼变电所增容改造,由校内中心变电所10kV间隔新设电缆至21号楼变电所,增加10kV高压二进一出环网开关柜,更换干式变压器,增加低压开关柜,低压主电源及备用电源电缆引至机房等。施工内容:干式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封闭母线、电缆、电缆桥架等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10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的规定: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作废,如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资信系统申请补打纸质证照。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未换发电子证照”的情况说明)。)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可查询且网上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
(3)项目管理机构: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提供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书。
注:同时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磋商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上述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员工,不得为退休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以下两种方式,供应商任选其一。
方式一(邮件登记):
1.请潜在供应商在2026年10月19日8点30分至2026年10月23日16点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④文件费网上汇款成功截图”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4@[链接]。
(1)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项目+供应商全称”。
(2)供应商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国家船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1号楼变配电工程项目+采购文件费”。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向成功登记、汇款的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采购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5)如供应商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文件费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7)各供应商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采购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8)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2.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户名: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018659510505072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方式二(现场登记):
1.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3.登记信息: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采购文件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
4.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各网站数据查询对应的模块以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
6.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8.采购包划分:不划分。
9.项目类型:工程。
10.现场踏勘:
(1)集合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点00分,过时不候;
(2)集合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21号教学楼门前(文庙街一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地址等候供应商并有序组织踏勘。(请供应商提前通过网络地图查阅准确位置(校内步行,车辆无法进入))
提醒注意:
①进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配合门岗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因未带身份证导致无法进校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实际情况需由供应商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拟派现场踏勘人员数量及专业技术能力,充分了解场地位置、项目的实际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误解工地情况或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本项目的现场踏勘,是否参与由供应商自行安排,未参与的不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工程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张老师、杜老师、江老师0451-82519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联系方式: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0451-5567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
电 话: 0451-55671212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