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委托,拟对前锋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劳务班组进行国内公开竞选,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1.项目名称:前锋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劳务班组。
2.招采编号:GXHX2025170。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6.实施内容:中选单位负责本项目劳务施工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7.最高控制价:?5195424.18元(不含税价)(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伍仟肆佰贰拾肆元壹角捌分)。
8.竞选申请人竞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
(一)一般要求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选。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印)。
3.竞价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一)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08:30—2025年8月31日18:0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选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2.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 4.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公开竞选文件的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四、竞选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竞选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竞选保证金由竞选申请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在2025年8月31日18:00前到达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前锋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竞选保证金)。 (二)竞选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前锋支行 收款账号:5105 0174 8645 0000 1157 (三)竞选保证金退还 未中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在与竞选邀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在竞选邀请文件规定的竞选截止时间后撤回申请文件的; 2.在竞选邀请人确定中选人以前放弃中选候选资格的; 3.中选后放弃中选、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选通知书的; 4.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选邀请文件的规定与竞选邀请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选邀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竞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竞选有效期内,竞选申请人在整个竞选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竞选方式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评审,此次竞选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若最低价报价单位有2家及以上,则由竞选邀请人按规定确定中选候选人; 2.申请人竞选中的评审价(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下同),若工程量清单不涉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等费用,申请人竞选的评审价即为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 3.申请人竞选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下同)的90%,且同时低于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的,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