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吉林省新媒体运营中心直播设备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03-07-04F-2025-D-F-E1466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吉林省新媒体运营中心直播设备购买项目
二、项目编号:03-07-04F-2025-D-F-E14668
采购内容:
为加快推进直播基地建设,现申请为新媒体运营中心购置配套直播设备,以满足新媒体运营中心的日常运营,数量详见预算限价表。
采购预算:
41.7011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费用由长春市分公司承担,投标单位需报单价和总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以总价计算报价分值。预算限价表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HDMI视频采集卡 | 个 | 450 | 4 | 1800 |
2 | 直播声卡 | 个 | 1660 | 2 | 3320 |
3 | 直播麦克 | 套 | 1950 | 4 | 7800 |
4 | 直播补光灯(深抛灯) | 个 | 2370 | 4 | 9480 |
5 | 直播补光灯(球形补光灯) | 个 | 2150 | 4 | 8600 |
6 | 55寸监视器 | 台 | 2999 | 2 | 5998 |
7 | 直播背景布绿幕套装 | 套 | 380 | 2 | 760 |
8 | HDMI转接线 | 条 | 80 | 6 | 480 |
9 | 手持云台稳定器 | 台 | 3730 | 2 | 7460 |
10 | mini无线麦克 | 套 | 999 | 1 | 999 |
11 | 显示器 | 台 | 2999 | 4 | 11996 |
12 | 便携补光灯 | 个 | 755 | 4 | 3020 |
13 | 灯棒 | 个 | 450 | 2 | 900 |
14 | 拓展坞 | 台 | 170 | 4 | 680 |
15 | 妙控板 | 套 | 899 | 4 | 3596 |
16 | 立体声耳机 | 副 | 300 | 2 | 600 |
17 | 立体声耳机 | 副 | 200 | 2 | 400 |
18 | 电容麦克风 | 个 | 2750 | 1 | 2750 |
19 | 直播声卡 | 个 | 1660 | 1 | 1660 |
20 | 无线监听耳机 | 副 | 905 | 2 | 1810 |
21 | 无线音箱 | 台 | 465 | 1 | 465 |
22 | 监听音响 | 套 | 509 | 1 | 509 |
23 | 直播补光灯 | 套 | 1928 | 2 | 3856 |
24 | 挂脖支架 | 个 | 199 | 1 | 199 |
25 | 摄像机 | 台 | 5250 | 5 | 26250 |
26 | 相机镜头 | 个 | 4200 | 4 | 16800 |
27 | 相机镜头 | 个 | 4200 | 1 | 4200 |
28 | 相机假电池 | 块 | 200 | 4 | 800 |
29 | 相机内存卡 | 个 | 255 | 5 | 1275 |
30 | 相机三角架 | 个 | 230 | 6 | 1380 |
31 | 笔记本电脑 | 台 | 5000 | 2 | 10000 |
32 | 笔记本电脑 | 台 | 5000 | 1 | 5000 |
33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0499 | 3 | 31497 |
34 | 键盘鼠标 | 套 | 1862 | 6 | 11172 |
35 | 台式电脑 | 台 | 10499 | 1 | 10499 |
36 | 台式电脑 | 台 | 5000 | 6 | 30000 |
37 | 大屏 | 平方米 | 8500 | 10 | 85000 |
38 | 多功能一体机 | 台 | 24800 | 1 | 24800 |
39 | 液晶电视 | 台 | 19800 | 4 | 79200 |
合计 | 417011 | ||||
注:以上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税金、运输费及相关安装调试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招标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招标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标段划分:
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总包,不分标段,选择一家单位提供设备。
三、相关要求:
1.技术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件4);
2.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9.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10.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11.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以下全部材料加盖公章的PDF彩色扫描件,发送邮箱(邮箱:gczbjlks1@163.com)获取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已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支付标书费(微信/支付宝扫码、电汇、钱包支付等))。支付标书费: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0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会议室二;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2757479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B座15楼1502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徐茂盛、齐朋、马海、赵雅文、王超
项目联系人:赵雅文13756502299、王超13796830213
电子邮箱:gczbjlks1@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支行
账号:944008010004249090(注:此账号为该项目独立账号,请注意避免汇款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