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山高高级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46010008MM000374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定安县山高高级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定安县山高高级实验中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定安县山高高级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定安县山高高级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
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
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
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只有中国公
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以上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
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
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
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
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
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00
分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项目编号:HNXC-2025-074;
2、项目名称:定安县山高高级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0元/年。
4、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项目本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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