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5地块室外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5地块室外工程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106.01平方米(约32亩),总建筑面积约8.6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3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5万平方米,容积率2.99,园区绿地面积7400.00平方米,绿地率35.06%。本次招标包含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弱电智能化、标识标牌、采光玻璃顶棚等工程。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①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②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9B%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②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③对于3.5(4)、3.5(5)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约901.27293万元
拟定施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图集、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要求;按最新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0371-89906897
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371-6631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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