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采购稻谷1500吨
受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交易粮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竞价采购品种: 中晚籼稻 ,数量: 1500吨;产地:四川 ;等级:三级及以上 ;生产时间: 2026年 ;轮入地点:四川新晟安粮油有限公司新仓粮库新仓7号仓 。
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稻谷为2026年收获新粮。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6年)的真实性负责,交易成功后供货方须提供2026产新粮证明或新粮承诺书并盖章,证明或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产地、年限。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稻谷(GB1350-2009)三级及其以上2026年新产中晚籼稻谷,储存指标符合稻谷GB/T20569-200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出糙率≥75%, 低于标准拒收;杂质≤0.9%(净粮入库)、谷外糙米含量≤1.8%,超过拒收;水分≤13.5%,超过13.5%(超0.1%扣0.13%,水分>14.0%拒收);脂肪酸值(KOH/干基)≤18.0(mg /100g),超过拒收;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指标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指标:重金属镉含量≤0.18mg/kg,超过拒收;无机砷含量≤0.28mg/kg,超过拒收;黄曲霉素B1≤6ug/kg,超过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色泽气味异常拒收,新陈混装拒收,虫粮拒收;其他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拒收。
3.此起报价为到库净粮价,到库前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到库后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4.入库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前完成全部入库。
5.检质方式:卖方随货附稻谷的产地证明、新粮承诺书,到库后买方单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最终质量认定以上级监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粮油检测机构抽取整仓综合样品检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质量指标、卫生指标不合格,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均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粮食,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内不能完成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6.检斤:数量检斤以买方实际储存库点内地磅计量入库数量为基准(包装粮需扣除包装物数量),卖方可派人监磅。
7.付款方式:买方根据初检合格入库数量,每750吨支付80%货款,剩余的20%货款在合同完成后由上级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由卖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支付。如经检验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请竞价交易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980105155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10:59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11月6日11: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农交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请意向交易方认真阅读和了解项目交易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交所相关交易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承诺遵循在交易的各个阶段(包括合同履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农交所业务规则要求,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义务,确保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四、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链接]:18080/→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16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50元/吨。
五、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18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5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若限时竞价阶段未有人报价,在限时竞价结束后10分钟内竞买人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方。
七、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八、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160元/吨。
若项目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出现公告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委托方同意农交所参照交易成功后应收取的收费标准全额收取服务费,农交所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进行扣除,在扣除受让方应当收取的服务费后,剩余费用归委托方所有。
办理交易保证金划转的具体流程为:委托方应向农交所出具书面委托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事实说明等)。农交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违约事实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应向受让方进行书面核实,告知其违约事实、拟划转保证金金额及划转对象。受让方在收到核实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农交所依据交易规则及本合同约定在扣除应收取的服务费后对剩余保证金费用代为办理划转手续;受让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农交所暂停划转程序,由委托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按双方处理结果处置投标保证金。
农交所仅作为交易服务平台,接受委托代为办理保证金划转事宜,并非合同签订、履行的责任主体或争议解决方。因保证金划转、受让方违约、损失认定等事项引发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农交所无关。
九、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十、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链接]:18080/,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838-6150686、13618105256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成都农交所德阳所营业大厅。
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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