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祝家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2-01158 项目名称:祝家街道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21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对当年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13时00分至2026年11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在二楼大厅LED显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供应商须按《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办理CA数字证书,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可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响应)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4、供应商可选择自行携带电脑及CA证书进行解密,也可选择由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供应商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限解密、提交最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进行单独通知。8、评审过程中,评标辅助功能将会筛查出下载文件或递交文件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供应商最好记录下载文件和递交文件的IP地址,被筛查出后,如果评标委员会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澄清和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围标串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办事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本街 联系方式:024-24213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3号七星财富中心(七星公馆)1902室 联系方式:024-22954688、15604055428 邮箱地址:lnxinda@[链接] 开户行: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1160154740000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李巍 电 话:024-22954688、1560405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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