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定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征集邀请 | ||||||||||||||||||||||||
| 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其他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 ||||||||||||||||||||||||
| 二、征集人信息 | ||||||||||||||||||||||||
| 1.征集人名称: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2.联系人:孟素敏 | ||||||||||||||||||||||||
| 3.联系方式:8088018 | ||||||||||||||||||||||||
| 4.联系地址:睢县凤城大道东段 |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定点服务项目 | ||||||||||||||||||||||||
| 2.项目编号:睢县财框架采购-2026-3 | ||||||||||||||||||||||||
|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名称: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定点服务项目 2.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二标段: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三标段: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3.入围需求:一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至少淘汰 1 家且淘汰率不低于 20%;二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至少淘汰 1 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三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至少淘汰1家且淘汰率不低于20%。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征集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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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
| 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 | ||||||||||||||||||||||||
|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只要属于成品油零售经营范畴、且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均视为符合资格条件”(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标段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或者具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三标段供应商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申请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征集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 ||||||||||||||||||||||||
| 2年 | ||||||||||||||||||||||||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 1.时间:2026年01月24日至2026年02月12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 ||||||||||||||||||||||||
| 4.售价(元): 0 | ||||||||||||||||||||||||
|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 ||||||||||||||||||||||||
|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00分 | ||||||||||||||||||||||||
| 2.提交方式和地点: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
| 3.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00分 | ||||||||||||||||||||||||
| 2.开启方式和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 八、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 ||||||||||||||||||||||||
| 1、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 ”文件中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每家入围单位:6000元(此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3、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质疑)操作流程请参考 2021 年 6 月 16 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4、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监管部门: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0-6022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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