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城加速器一二四期光储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生物城加速器一二四期光储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问题1: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第13条补充说明第6款中要求“已完成施工业绩还应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网页截图,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竣工(完工)时间为准”。根据标准招标模板,房建、市政类项目才有规定已完成施工业绩提供全国(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网页截图,能源类项目无此规定,上述招标条款具有排他性,建议取消提供“全国(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网页截图”要求。”
答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第13条补充说明第6款中要求调整为“已完成施工业绩还应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全国(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网页截图,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竣工(完工)时间为准”。
第二部分 补遗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生物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2日
